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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赔偿标准,⏱️ 预计阅读时间:9 分钟
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及流程
在深圳法律业务中,医疗纠纷处理常涉及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分。随着医患矛盾逐步增多,明确两者的差异及鉴定流程,对深圳地区患者及家属维护合法权益、深圳律师制定维权策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深圳医疗纠纷实务,从概念、区别、流程及赔偿标准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核心环节,但二者在法律定位和适用范围上存在本质区别。
1.1 医疗事故鉴定的概念与法律定位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进行认定的活动。其法律依据主要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该鉴定结论在医疗事故赔偿中具有直接参考价值,深圳地区由深圳医学会负责具体鉴定工作。
1.2 医疗过错鉴定的概念与法律定位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基于《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进行的专业评估。其核心在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而非是否构成“事故”,深圳地区常见的鉴定机构包括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深圳华医司法鉴定所等专业机构。
二、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核心区别
二者在鉴定目的、适用范围、标准及法律后果上存在显著差异,以下通过对比分析明确界限:
- 鉴定目的不同:医疗事故鉴定聚焦“是否构成事故”及“事故等级”,医疗过错鉴定侧重“过错程度”及“因果关系”
- 适用范围不同:医疗事故鉴定仅适用于已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而医疗过错鉴定可独立于事故认定单独启动
- 鉴定标准不同:医疗事故鉴定以“是否违反诊疗规范”为核心,医疗过错鉴定需结合《民法典》第1221条“诊疗过错”认定标准
- 法律后果不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直接作为赔偿依据,医疗过错鉴定需结合过错参与度比例确定赔偿责任
问题:深圳地区患者在医疗纠纷中应优先选择哪种鉴定?
答: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若患者认为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违规且可能构成事故,可优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若争议焦点在于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无事故认定但存在过错),则需通过医疗过错鉴定明确责任。深圳律师建议,此类案件需由专业医疗律师结合病历材料初步评估后确定鉴定方向。
三、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流程对比
深圳地区医疗纠纷鉴定流程因类型不同存在差异,患者及家属需注意启动主体、材料准备及鉴定机构选择等关键环节。
3.1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需遵循以下步骤:
- 启动主体:医患双方均可申请,或由深圳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医学会组织
- 申请时限: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结果之日起1年内提出(深圳法院通常参照《民法典》诉讼时效规定)
- 材料准备:需提交病历资料、诊疗记录、家属陈述等,深圳地区法院对病历封存要求严格,建议在罗湖、福田等区发生纠纷时,第一时间联系辖区卫生部门封存病历
- 鉴定机构:由深圳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特殊病例可申请广东省医学会重新鉴定
- 鉴定周期: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出具鉴定报告,可延长至60日
3.2 医疗过错鉴定流程
医疗过错鉴定流程如下(以深圳司法鉴定机构为例):
- 启动主体:由深圳律师代理或患者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需向法院申请或双方协商确定
- 申请材料:需提供完整病历、影像资料、用药记录等,若涉及手术纠纷,需补充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等关键材料
- 鉴定机构选择:深圳地区常用司法鉴定机构包括广东众合司法鉴定中心、深圳中正司法鉴定所等,建议优先选择具有“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机构
- 鉴定周期: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复杂案件可延长至60日,鉴定费用通常为5000-15000元不等
问题:深圳地区医疗纠纷鉴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深圳法院实行“过错推定”原则。患者需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及损害后果,医疗机构需举证证明诊疗行为无过错及因果关系不存在。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后15日内向法院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四、深圳地区医疗纠纷鉴定的实务要点
在深圳处理医疗纠纷时,需结合本地司法实践特点,注意以下实务问题:
4.1 鉴定机构选择的本地化考量
深圳医学会作为本地医疗事故鉴定的权威机构,其鉴定结论在福田、南山等区法院具有较高认可度;而医疗过错鉴定因涉及复杂因果关系分析,建议优先选择同时具备“法医临床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机构。例如,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在南山法院的医疗纠纷案件中使用率较高,其出具的鉴定报告常被作为关键证据。
4.2 鉴定材料准备的关键环节
深圳地区法院对病历完整性要求严格,患者需特别注意:
- 门诊病历需包含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诊断及处理意见
- 住院病历需完整封存,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检验报告等
- 若涉及药物过敏史、既往病史等特殊情况,需提供书面说明
罗湖、福田等区的三甲医院(如深圳市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病历管理规范,建议在纠纷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病历封存,避免篡改争议。
4.3 鉴定费用的承担与争议解决
深圳地区医疗纠纷鉴定费用一般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实践中,若患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未获支持,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费用;而医疗过错鉴定若因医疗机构过错导致鉴定结论对患者有利,法院通常判决医院承担全部鉴定费用。深圳律师建议,在维权初期可通过“风险代理”方式降低经济压力。
五、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对医疗赔偿标准的影响
医疗赔偿标准的确定与鉴定类型直接相关,深圳地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会综合考虑鉴定结论中的责任比例、损害后果等级等因素。
5.1 医疗事故鉴定与赔偿标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深圳地区法院参照以下标准计算:
-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总额约80-150万元(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 二级医疗事故(重度残疾):按伤残等级对应赔偿系数(如二级甲等对应90%赔偿比例)
需注意的是,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中的“事故等级”直接决定赔偿系数,深圳地区法院对“三级戊等”以下医疗事故的赔偿通常在5-20万元区间。
5.2 医疗过错鉴定与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鉴定需明确“过错参与度”,深圳地区法院将其分为五个等级:
- 完全责任(100%):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主要责任(60%-90%):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
- 同等责任(40%-60%):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例如,若鉴定结论为“主要责任(75%)”,深圳地区法院通常判决医疗机构承担75%的赔偿责任(含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问题:医疗过错鉴定中的“过错参与度”如何影响赔偿金额?
答:过错参与度是指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所占的原因力比例。深圳地区法院在审判中,若鉴定报告认定“过错参与度为60%-90%”,通常对应70%-90%的赔偿比例;若为“同等责任”(50%),则按50%比例分担。患者需注意,该比例需结合深圳本地司法判例综合判断,建议由深圳律师协助计算具体赔偿金额。
结语: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分及流程,是深圳法律业务中医疗纠纷处理的关键。明确两者差异、掌握鉴定流程、结合赔偿标准制定维权策略,对深圳地区医患双方均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患者在遭遇医疗纠纷时,第一时间咨询深圳专业医疗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如需了解更多深圳法律咨询或法律服务,可联系深圳各区律师事务所(如福田区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南山区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获取免费咨询。 综上所述,医疗赔偿标准是医疗过错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及流程中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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